1.采购条件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利咸高速房建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分包组织询比采购。
2.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工程概况
利咸高速公路起于利川市城区西郊的天鹅池,设天鹅池枢纽互通与沪渝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向南在周家坡附近设利川南互通接利川绕城高速,经白岩坪、两河村、纳水溪,设纳水溪服务区,向南经荷花村,至寨湾附近设忠路互通及连接线连接忠路镇,于群力村附近设沙溪互通及连接线连接 S366,后穿马家井进入咸丰境,于李子溪附近设小村互通与G351相连,于卷洞门村附近设卷洞门互通与X030相连,于唐崖镇双河口村设唐崖互通与 S463 相连,跨大河后,止于咸丰县小模村,设小模枢纽互通与恩黔高速公路相接,对接在建的张家界至南 充高速公路宣恩(李家河)至咸丰段,路线全长 84.52Km。设互通式立交 8 处,服务区2处,养护工区1处、路政用房1处。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利咸高速LXFJ-1标项目房建工程水电安装施工分包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共划分为 3 个合同包,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件1。
2.3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5 年 5 月 30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计划工期 21 个月。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交工验收/办理最终结算之日算起,最迟不超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集团认证供应商,且前期参与洽谈并经采购人审核作业能力强、类似业绩经验丰富、信******集团2023年信用评价结果中,房建工程AA、A级供应商可不参与洽谈直接报名(以采购人提供的名单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2。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同一供应商最多可以同时对 3 个合同包提出申请,分别编制响应文件,但仅允许成交 1 个合同包;供应商同时在多个合同包取得预成交供应商资格的,由采购人根据利益最大化原则(各合同包报价合计最低的原则)确定供应商成交的合同包,若供应商拒绝的,其全部申请将被否决。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合同包的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5.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5.2 处于被行业主管部门(如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5.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集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集团供应商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对成交人进行考核。
3.6.1 对于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履行良好,且能参加******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
3.6.2 对于施工过程中进******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
3.6.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供******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
(2)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骗取中标,包括以他人名义投标;
(3)在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评审专家串通,影响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4)向采购人有关当事人、评审专家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被查实的;
(5)供应商或为其服务的供应商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造成网络舆论、农民工聚众讨薪、越级上访、恶意举报、恶意诉讼、阻碍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等,或以非法手段、渠道获取证据材料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和投诉,给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6)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造成项目经理部严重损失的;
(7)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8)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或者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将成交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将项目再次分包;
(10)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对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1)其他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或因其行为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3.6.4 对于有上述3.6.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完部分工程量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4.采购文件的获取
******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ebidding/)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18日24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参与合同包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1000元/合同包,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5.响应文件的递交开启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开启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9时30分。
5.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参与合同包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5.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4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预备会,供应商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采购人。如供应商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供应商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供应商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网址:******/)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桥隧分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宽堂写字楼
邮政编码:430070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邮政编码:430071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纪委派驻纪检三组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12楼
邮政编码:430050
联系方式:027-******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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