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河南省豫中监狱安防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net)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5-390
2.项目名称:河南省豫中监狱安防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2)******-1 | 安防智能集成平台、分控中心显示系统等 | ******.00 | ******.00 |
2 | 豫政采(2)******-2 | 安全等级测评 | 100000.00 | 10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地点:郑州(业主指定地点)
5.2招标范围:河南省豫中监狱安防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包含安防智能集成平台(需要与省局管理软件兼容匹配,确保正常使用)、分控中心显示系统、车辆定位及跟踪系统、存储系统及设备扩容、劳动工具管理系统、机针管理系统、区域管控系统等仪器配套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及质保服务及安全等级测评服务。
5.3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2个标包。
5.4计划供货安装周期:包1:合同签订生效后12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到货安装、测试、培训、初验,终验。包2:合同签订生效后且具备测评条件后120日历天内完成;
5.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的条件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单位2024年7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等;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计算)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包2:供应商须具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证书”,且在中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可查(提供证书及网站查询资料);
(四)投标时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书面声明要求加盖单位电子章;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投标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投标人的投标视为无效;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net);
3.方式:凭CA密钥市场主体登录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投标人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手册))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6月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net)”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6月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二)-2(郑州市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西)。本次项目实行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有限责任公司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或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7.2其他内容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网址(******)。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2.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应及时对市场主体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参阅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手册)。
4.采购代理服务费依据《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 号文件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足额缴纳。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豫中监狱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龙路166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6、19层
联系人:李玉龙 刘红春 张昊扬
联系方式: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玉龙 刘红春 张昊扬
联系方式:0371-******
4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名称:河南省豫中监狱监察室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方式:0371-******
发布时间: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