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电子信息产业孵化中心一期
人才公寓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吉水县电子信息产业孵化中心一期人才公寓装修项目******委员会核准(吉发(基)核字【2025】9号)文批准,招标文件已由建设监管部门备案。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标单位:******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吉水县电子信息产业孵化中心一期人才公寓装修项目
三、工程地点:吉水县
四、工程概况:拟装修42套公寓和1间“企业人才吧”,人才住房全室精装修,配备沙发、床、衣柜、书柜、书桌、餐桌、空调、冰箱、洗衣机、炉灶、热水器、晾衣杆等家具家电,满足拎包入住的条件。“企业人才吧”需配备娱乐活动室,能满足乒乓球、羽毛球、合球等活动。(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六、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七、招标控制价:******.00元
八、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九、建设工期:105日历天(详见招标文件)
十、对投标企业及项目部组成人员资格要求(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无需现场提交原件只需将以下要求的原件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1)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2)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法定代表人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5)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本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
(6)关键岗位人员装饰装修施工员、装饰装修质量(检)员、材料员持有有效岗位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有效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人员社保证明:投标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关键岗位人员社保(基本养老险)缴费证明材料,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 6个月(指开标前 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
(8)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建设局关于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位到岗的相关规定,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拟派建造师和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不得有在建工程,不得出现一人多岗现象即未在其他项目中担任或兼任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以上人员若出现上述象,按照赣建招[2016]6号《关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9)外埠来赣单位应根据赣建城镇[2021]19号文《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投标活动中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共享江西住建云平台信息数据的通知》规定,提供在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江西住建云网站登记,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复印件且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和“四大员”应在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中可以查询,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0)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转帐凭证或电子保函或承诺函);
(11)根据(吉市管办字〔2024〕7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日内有效;查询路途:进入“信用中国”官网→在右上角的“查询”端口输入企业名称→点击企业名称进入企业页面→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并生成《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12)******办公室印发《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办字[2022]24号)严格落实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工伤保险制度投标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与招用农民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并建立台帐。投标单位应当落实工伤保险参保承诺,按用人单位或按项目为承建项目的所有从业人员在属地社保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投标人必须响应将工伤保险参保承诺书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编制进投标文件,否则作废标处理(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12)项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扫描后与资格标、投标文件一起上传: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要求上传的资格审查所需的资料必须为扫描仪扫描清晰的彩色图片,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难以清晰辨认等情况导致的不良后果(包括废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专家评标中不再实行询标环节)。投标单位投标时不需要提供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人应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招标人审核。
9、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对本项目如有疑问可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2@qq.com)提出疑问。
12、投诉(异议)须知:(具体按照《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意见》(赣建招【2017】13号)文件执行);咨询******委员会电话:******,吉水县住建局电话:******。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电话:0796-******。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获得招标文件方式: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方式,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不见面电子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
十四、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31日 上午09:30分前
2、开标时间:2025年3月31日 上午09:30分
3、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
4、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吉水县人民政府网。
十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陆万元(60000元整);
2、根据《关于在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赣建招【2021】1号)有关规定,本项******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方式或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方式。
************办事处的帐户)转帐汇入在系统中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中],不能提交现金。转帐时必须注明转帐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和标段字样:吉水县电子信息产业孵化中心一期人才公寓装修项目。未按上述约定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拒收,按投标人自动弃权处理。
②电子保函: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可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平台金融服务系统选择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流程可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
③采用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方式: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行“承诺制”免缴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吉市发改公管字【2024】11 号)规定,投标保证金在10万元人民币(含)以内的项目(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0元人民币以内),采取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即可。(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未按要求提交承诺函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无效标作废标处理。《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签字或盖章。
④投标保证金截止到账时间:2025年03月31日 09:00时。
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操作流程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新点客服:******00。
十六、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自动放弃处理。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十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监管单位:
******委员会 联系电话:******
******建设局 联系电话:******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 联系电话:0796-******
******有限公司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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