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24BFFGZ02339
投标人疑问回复:
1、招标文件商务打分中设计负责人业绩
因该招标项目主要是工程施工项目,设计项目占整个项目中比重较小而用设计负责人的业绩作为打分业绩明显存在不合理性,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建议调整为项目经理业绩作为打分业绩。
回复:不予调整,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标准里的详细评审2.2.2投标人奖项荣誉,“投标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 (以颁奖文件时间或者是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或维修改造)设计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市级及以上装
饰装修设计奖项,每提供 1 个符合上述要求的奖项荣誉的得 2 分,满分 4 分。”我单位提供的奖项证书是中国建筑协会颁发的酒店空间方案类金奖,获得的奖项项目是:第十二届中国国际空间设计大赛(2021年度中国建筑装饰设计奖)。请问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投标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 (以颁奖文件时间或者是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或维修改造)设计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市级及以上设计奖项的,予以认可。
3、招标公告中,3.1.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但招标文件126页,设计负责人要求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请明确。
回复: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本项目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下列业绩之一:
(1)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业绩;
(2)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的公共建筑维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业绩;
(3)具备公共建筑项目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业绩,且该业绩中装饰装修部分合同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
(4)具备公共建筑项目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业绩,且该业绩中维修改造部分合同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
问:我单位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项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承担设计任务)业绩,请问该类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
5、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文件评分标准-承包人建议书及实施计划”是否有限定不超过50页的要求?
回复:无要求。
6、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未提供工程量清单,但是新建etbp版本投标文件中要求上传工程量清单报价书,请问如何处理?
回复:本项目不需要提供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投标人无须上传。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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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日